星期五, 6月 28, 2013

暴力,衝突與愛

“如果愛一個人,怎麼會捨得傷害一個人”

在原生家庭裡看見爸爸酒醉打媽媽
在現在自己的家庭中,看見前夫外遇,選擇“冷漠”,“不愛”來傷害我
看見女兒兩姐妹在衝突中,透過行動語言攻擊彼此

這個困惑一直勾動我
讓我在面對這些情境下
產生很大的恐懼,憤怒,傷心,害怕

所以我產生什麼觀點?
要愛,就不可以有暴力(衝突)產生?
愛會因為暴力或衝突而變少或不見

所以我有一個想要在愛中的需求

但如果愛是一直存在
那哪有離開愛的時刻?

離婚有一個很大的傷心是
再也沒有愛了
就算我還有愛或情意
都不能給出
因為我也不能給愛
對方不要了,
我也會受傷

但前幾週忽然有一個很深的體會

暑假前夫本來提出要求七月要跟學校獨輪車的行程,八月他要出國
因此我面臨要自己暑假長時間帶孩子的狀態
我真實讓他知道我會遇到的困難和需要的協助
他採取一貫的方式
面對這麼困難的情境
那就放棄
七月他不跟了

我本來也沒有在意

前幾週看見他們學校宣傳獨輪車的消息
我感受到這件事的意義
很被感動
忽然也感受到若參與這樣的過程,
對他來說有一定的意義性
雖然知道參與或不參與他有他的理由
但忽然很想要支持他去參與
忽勾動到“我不能給出愛和關心”
當下忍不住
仍寫了一封信給他
眼淚不停地流下
看見原來有一個“之間的愛中斷”,“再也不能給出愛”的傷心。
但仍寫完這封信寄給他
才知道
我不是不能給愛
愛也不是不在
而是
我們曾經以為的愛情
是一種獨佔的關係
透過這種獨佔
我們認為愛才存在
當接收愛或給愛的方式
不符合我們的期待
我們就以為“愛沒有了”
真實是
萬物本是同源,萬物的本源就是愛
但為了憶起自己是愛
會經歷很多情境,和相對的感受
就能憶起“愛”

若真是如此,
“愛一直都存在,但需要和期待不同了。選擇的行動也就不同了”

我仍然可以給他“我的愛”
那是同人類和萬物之間,一種愛本來的存在和流動
但我要尊重他這個個體
他想要的方式不同了。
而我要敬重他,也要保護我自己,
畢竟一昧給我想要的方式,我仍是會受傷的。
我有給愛的需求,
我仍然可以在敬重之下給出關心。
至於什麼形式,
要尊重他和我自己。

對“愛”永恆存在的體會,更深刻了

回到原生家庭之間
爸爸和媽媽之間的動力

愛和傷害,暴力,恨是對立的嗎?
我如何可以在傷害,暴力的情況下
還說這是恩寵,這背後有愛?

打人的人是要證明自己是有力量的?
是為了照顧自己的委屈?
打人的人因為感受到自己的心受傷了,
所以想要打人,是嗎?
這樣的經驗要完成什麼?

而被打的人
透過挑釁要滿足自己什麼?
滿足自己的力量需求
所以想要挑起打架?
這樣的經驗要完成什麼?

因此
即使得用粗暴的動作,語言
攻擊傷害彼此,貶低壓低自己或對方
都只是想要跳起來喊:我要被看見!我要力量!我要愛!


那看的人看見這個動力
當下想要什麼?
想要大家看清楚這個動力
不要受限期間
趕快跳出來
想要和諧,
想要躲開暴力衝突的感受
想要提醒大家回到愛
因為期待自己也可以獲得愛?
這樣的經驗要完成什麼?



如果愛一直都在
那發生什麼
可以讓彼此憶起愛,回到愛中交流?




沒有留言: